劳动合同不签对谁不利
一、劳动合同不签对谁不利
劳动合同不签对用人单位更为不利,具体体现如下:
第一,支付双倍工资。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面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等方面会受到更多限制。
第三,难以证明双方权利义务。没有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约定难以举证,容易引发劳动争议,增加用工管理成本。
当然,不签合同对劳动者也存在一定风险,如难以证明劳动关系,在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工伤认定等方面可能面临困难。但总体而言,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设置了较多不利后果。
二、工地不给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地不给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 与工地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及时提供劳动合同。协商过程注意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证明曾提出索要合同的要求。
2.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需准备能证明与工地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
3. 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 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三、职工不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职工不签劳动合同会产生多方面影响。
对职工而言,自身权益可能难以保障。未签订合同,在证明劳动关系时会存在困难,如后续遭遇工资拖欠、加班工资纠纷、工伤认定等问题,没有合同作为直接证据,维权会更复杂。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时,需要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增加了维权成本和难度。而且职工无法明确知晓自身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资待遇、休息休假等具体权利,可能面临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工作安排、降低工资等情况。
对用人单位来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职工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依法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合同,需向职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仍未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职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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