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兼职需要劳动合同吗
一、社会兼职需要劳动合同吗
社会兼职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要根据兼职的具体情况判断。
若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比如兼职人员遵守单位的考勤等规章制度,接受单位管理,工作内容是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单位支付报酬等,那么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益,也能约束用人单位规范用工。
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情况下,虽可以不签书面合同,但劳动者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
要是兼职属于劳务关系,即兼职人员独立完成工作,不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与约束,双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通常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工作内容、报酬、交付成果方式等事项。
二、兼职可以认定劳动合同么
兼职是否可认定为劳动合同需视情况而定。
若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种情况可订立口头协议,形成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兼职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约束。
但如果兼职只是劳务关系,比如按次提供特定劳务并获取报酬,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就不能认定为劳动合同关系,而是一般的民事劳务合同关系。
三、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吗
兼职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关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兼职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则构成劳动关系。其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比如企业依法注册登记,劳动者具备劳动能力和相应行为能力。其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像兼职人员需遵守单位考勤等制度,按单位要求完成工作并获取报酬。其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若兼职属于劳务关系,则不属于劳动关系。例如个人之间的兼职服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为他人提供简单劳务,双方建立的是平等主体间的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而是受民法调整。
判断兼职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关键在于看双方是否具备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不能仅依据合同名称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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