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是公司给吗
一、经济补偿金是公司给吗
经济补偿金通常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公司支付,但存在多种具体情形。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若符合法定情形,公司负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比如,公司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因经营困难等原因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等情况,公司都需依法支付。
然而,若劳动者存在过错行为,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等,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下,支付主体可能并非公司。例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在破产清算等程序中,也会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从资金来源和支付流程上可能有别于正常运营时公司直接支付的情况。总之,多数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由公司支付,但要依据具体法律事实和规定判断。
二、如何索要双倍经济补偿
索要双倍经济补偿,需明确法律依据及满足相应条件。
在劳动纠纷领域,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存在特定情形时,劳动者可主张双倍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即未遵循法定程序、无正当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要成功索要,关键在于固定证据。一方面,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用以证实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及工作时长等情况。另一方面,留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据,例如书面解除通知、谈话录音等,明确用人单位的违法事实。
之后,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以平和方式沟通补偿事宜,向其说明法律规定及自身主张的合理性。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相关证据,阐述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获得双倍经济补偿。
三、经济补偿金含年终奖吗
经济补偿金是否包含年终奖,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从法律规定来看,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如果年终奖属于劳动者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性收入,且符合用人单位关于年终奖发放的规定,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将其包含在内。比如,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正常工作并满足年终奖发放条件,该年终奖应作为计算平均工资的一部分。
然而,若年终奖的发放具有不确定性,如完全基于用人单位的主观随意决定,并非劳动者正常劳动必然获得的收入,那么可能不会被纳入经济补偿金计算范围。实践中,要综合考虑年终奖的性质、发放规则、劳动者的工作表现等多种因素来判定是否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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