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是否就不能推翻

2025-09-04 19:00:15 法律知识 0
  公证遗嘱是否就不能推翻?公证遗嘱并非不可推翻。遗嘱人可立新遗嘱变更或撤回原公证遗嘱,后立遗嘱效力优先。若有证据证明公证遗嘱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等,利害关系人可诉请确认无效。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公证遗嘱是否就不能推翻

   公证遗嘱并非不能推翻。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它绝对不可被推翻。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遗嘱人以立新遗嘱的方式对原公证遗嘱进行变更或撤回,且新遗嘱也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那么后立的遗嘱效力优先,原公证遗嘱将被推翻。

   另外,若有证据证明公证遗嘱存在法定无效情形,该遗嘱也会被推翻。例如,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处分了他人财产等。当存在这些情况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遗嘱无效。法院经审理,若认定遗嘱无效,公证遗嘱自然被推翻。

   总之,公证遗嘱虽有较强证明力,但可通过立新遗嘱或证明其存在无效情形等方式推翻。

   二、公证遗嘱以后是不是无效

   公证遗嘱并非当然无效。过去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民法典施行后,取消了该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形式遗嘱的效力。

   遗嘱是否有效,需依据相关法律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定要件。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例如,遗嘱处分的应是个人合法财产,若涉及他人财产部分则无效。

   同时,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若后续遗嘱人又订立了新遗嘱,且新遗嘱符合法定要件,内容与公证遗嘱冲突,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这并不意味着公证遗嘱本身无效,只是在存在多份有效遗嘱时,以最后一份为准。

   三、公证遗嘱需要找见证人吗

   公证遗嘱不需要找见证人。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在进行公证遗嘱时,是由公证机构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整个过程是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完成,公证员就起到了类似见证的作用。

   与其他一些遗嘱形式不同,像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以及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这些是明确需要见证人的。比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而公证遗嘱依靠的是公证机构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公证机构会按照严格的程序来进行操作,包括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内容等进行审查,确保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无需额外找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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