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强制许可情形有哪些

2025-09-07 04:21:33 法律知识 0
  著作权的强制许可情形有哪些?著作权强制许可情形包括:为义务教育和教育规划编教科书,可汇编已发表作品片段等;录音制作者用已合法录制的音乐作品制录音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他人已发表作品或已出版录音制品,前三者均需付酬。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著作权的强制许可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强制许可主要有以下情形:

   1.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简述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1. 未经许可复制发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等作品。比如未经授权印刷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书籍并售卖。

   2. 歪曲、篡改:故意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改变其原意和表达。像恶搞经典文学作品。

   3. 未经许可表演、播放等:未经许可公开表演、通过广播等传播他人作品。例如未经授权在舞台上表演他人音乐作品。

   4. 制作、出售假冒作品:制作并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如伪造知名画家的画作售卖。

   5. 擅自网络传播:未经许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比如未经授权在网站上发布他人受版权保护的视频。

   这些行为均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会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侵犯著作权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多种。

   一是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作品。比如未经作者同意,擅自印刷书籍并售卖。

   二是歪曲、篡改作品。改变作品原意或形象,损害作者声誉。

   三是未经许可表演、放映、广播作品。像未经授权在舞台表演他人音乐作品。

   四是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如在网站非法上传受版权保护的视频。

   五是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企图以假充真获取利益。

   六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

   七是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 这些行为均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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