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无效合同还需要作废吗

2025-09-20 20:40:21 法律知识 0
  无效合同还需要作废吗?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本质不具法律效力,无需“作废”程序。它因欠缺生效要件而无效,如欺诈胁迫等情形。“作废”用于有效合同,无效合同不存在后续失效力问题,有争议可协商或诉讼解决。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无效合同还需要作废吗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本质上不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履行“作废”程序。

   无效合同是指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其效力溯及既往,即从合同成立时就无效。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应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而“作废”通常用于有效合同,是当事人通过一定行为(如签订解除协议等)使原本有效的合同提前终止效力。对于无效合同,因它本身就不具备法律认可的效力,不存在后续使其失去效力的问题。所以,无效合同无需像有效合同那样通过特定程序“作废”。不过,若当事人之间就无效合同的财产返还、损失赔偿等事宜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合同法规定双标无效吗

   合同法已废止,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条款效力有规定。“双标”通常指合同中对双方权利义务设定显著不对等条款,这类条款并非必然无效。

   若合同“双标”条款属于以下情形则无效: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二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四是违背公序良俗;五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若“双标”条款导致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此外,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所以,不能简单认定“双标”合同无效,需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

   三、合同无效是指哪些情形

   合同无效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因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以下为常见无效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2.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类合同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愿。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合称,违背公序良俗会破坏社会基本秩序和道德准则。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当事人为谋取私利,相互勾结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合同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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