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判婚姻无效规定有哪些
一、判婚姻无效规定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具体情形如下:
一是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即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若一方在已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该婚姻无效。
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属于直系血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这种规定是基于遗传学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的考虑。
三是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到此年龄标准而登记结婚的,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的认定需通过法定程序,一般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婚姻一旦被认定无效,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可撤销婚姻有什么法律后果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婚姻关系方面,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即双方的婚姻关系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如同未曾结婚一般。
财产关系方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为可撤销婚姻中,往往一方存在过错,所以在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子女抚养问题上,可撤销婚姻中双方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此外,因胁迫结婚而导致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以弥补其因该婚姻所遭受的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总之,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旨在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恢复到婚姻关系未成立时的状态。
三、婚姻房产如何处理
婚姻房产的处理需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一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归购买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二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该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房产归首付支付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三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可协商由一方取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或出售后分割所得款项。
四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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