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离婚手续办了但是房子还是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
一、离婚手续办了但是房子还是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
离婚手续已办理,但房子仍登记为双方名字,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若离婚协议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一方应依据协议约定,要求另一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比如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办理产权变更,将房产过户至约定方名下。若另一方拒绝配合,约定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过户。
第二,若离婚协议未对房产作出处理,双方可重新协商,就房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补充协议,再依据协议办理过户。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如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依法对房产进行分割,之后按判决结果办理过户。
二、离婚手续办了但是房子还是两个人的名字有影响吗
离婚手续办理后,房子仍登记为两人名字存在一定影响:
首先,从产权角度看,在不动产登记未变更的情况下,房屋在法律上仍属双方共有。这意味着任何一方想要单独处分该房屋,如出售、抵押等,都需另一方配合签字同意,否则交易可能因产权瑕疵而受阻。
其次,在实际居住使用方面,若双方对房屋使用有争议,比如一方想继续居住,另一方要求腾空房屋等情况,可能引发纠纷,且难以依据现有登记情况明确权利归属。
再者,涉及到后续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物业费、水电费等,双方都可能被认为有承担责任。
为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建议双方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及时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明确房屋的最终归属。
三、离婚手续办了但是房子还是两个人的名字
离婚手续办理后,房子仍登记为两人名字,这种情况需区分不同情形处理。
若离婚协议中对该房屋产权归属有明确约定,比如约定归一方所有,那么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可持离婚协议、离婚证等相关材料,要求另一方配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若另一方拒绝配合,获得房屋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凭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过户。
若离婚协议中未对房屋产权作出约定,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房屋的购买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长、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依法对房屋进行分割,明确产权归属后,再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手续。
以上是关于离婚手续办了但是房子还是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