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包括:申请仲裁、受理仲裁、调解、裁决等环节。
二、劳动仲裁最迟处理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在以下时限内处理完毕:
- 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对于受理的仲裁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在受理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
- 在特殊情况下,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裁决时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因此,劳动仲裁的最迟处理时限为:45日(正常时限)+ 15日(延长期限)= 60日。
三、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时限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延长裁决时限:
- 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
- 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
- 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延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