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2025-10-17 10:00:54 法律知识 0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去民政局办离婚证需经历一个月冷静期。从申请到发证,三十日内可撤回,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未申请发证视为撤回。期间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材料,期满后双方需再次申请,符合条件才发证。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经历一个月冷静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冷静期内,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所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一个月冷静期是必经程序。

   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遵循相应手续:

   首先是申请环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其次为受理阶段。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然后是冷静期阶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是审查和登记发证阶段。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

   办理离婚证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准备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条件方面,要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材料准备上:

   一是双方的户口簿。需提供能证明个人身份及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原件。

   二是双方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用于核实身份信息。

   三是结婚证。需提供双方的结婚证原件,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四是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且需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五是照片。一般需提供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此外,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经过离婚冷静期30天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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