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2025-10-20 06:41:40 法律知识 0
  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有效?格式合同,是事先拟定且未经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法律对其作出若干限制,《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列举了解除格式条款效力的情况,包括“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主要权利”等。根据我国法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霸王条款"就是商家事先写好的,我们买东西时根本没商量过就要签的那个合同。

   可别小看这些“一经办卡,概不退费”之类的条款,它们都是由法律明文规定为无效的。

   因为“提供某些条款的一方,如果给自己那些不应有的免责或减轻责任的机会,或者加重我们的负担,甚至限制我们的权益”,这都是违法的。

   而且,像“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这样的条款,也是违法的。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除了特殊商品和服务,商家都应该负责退货或换货。

   所以说,“一经办卡,概不退费”这种霸王条款,就是无效的。

   霸王条款通常会出现在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地方,有五个共同点:

   1.逃避责任;

   2.违反法律;

   3.剥夺我们的权利;

   4.权利义务不对等;

   5.利用模糊条款控制解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二、服装公司合同霸王条款拖着不肯退钱能如何起诉

   若服装公司因合同霸王条款拖着不肯退钱,可按以下步骤起诉:

   (一)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文本,用以证明双方的约定,尤其是其中存在霸王条款的部分;付款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等,证实已支付款项;与服装公司沟通退款事宜的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表明其拖着不退钱的事实。

   (二)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向服装公司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撰写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陈述诉讼请求,如要求服装公司退还钱款、承担违约责任等;阐述事实和理由,说明因霸王条款导致要求退款的依据和服装公司拖延退款的情况。

   (四)立案与缴费。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庭,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按规定缴纳诉讼费用。

   (五)等待法院通知,参加庭审,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房东不准转租是霸王条款吗

   房东不准转租的条款不一定属于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通常指的是一些明显不合理、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加重对方责任且违反公平原则的格式条款。

   从法律角度看,在租赁合同关系中,房东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对房屋的使用和处分作出一定限制。禁止转租条款是常见约定,目的在于保障房东对房屋的控制,避免房屋使用状况超出其预期,降低房屋损坏风险,维护自身权益。若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禁止转租,且该条款不存在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或无效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条款具有法律效力,不属于霸王条款。

   然而,如果该条款是房东以不合理方式强加给租客,严重限制租客合法权益,且在订立合同时未以合理方式提示租客注意,或该条款明显违背公平原则,严重损害租客利益,就可能被认定为霸王条款。比如,在租客因特殊合理原因急需转租,禁止转租条款却导致租客面临重大损失,且无任何救济途径,这种情况下可能构成霸王条款。

   判断房东不准转租条款是否为霸王条款,需结合具体合同内容、双方协商过程及实际情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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