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担保函是不是可单方撤销

2025-10-20 07:42:09 法律知识 0
  担保函是不是可单方撤销?1.担保函无法单独撤回。若权益受威胁,可依法捍卫,如令债务方提供反担保(抵押财产或提供担保人),万一担责,可行使抵押权或向担保人追偿。2.实践中,债权债务双方常请人作保,出具担保函以示承诺。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担保函是不是可单方撤销

   1、银行担保函在未经双方协商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予以撤销。

   若您担忧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向债务人提出反担保请求,即将其名下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者寻找合适的保证人为您提供担保服务。

   一旦您承担起保证责任,便有权行使抵押权或者向该担保人追偿。

   2、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当涉及到债权债务关系时,通常会邀请相关人士为其提供担保,并在此过程中出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函。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二、担保函能用合同专用章吗

   作为合同家族中的一员,担保函同样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担保函的签署过程中,可以选择加盖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

   一旦加盖了合同章,便意味着该担保函正式生效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应。

   实际上,担保函便是担保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于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个人或组织,他们可在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时,向债权人出具担保函。

   需要注意的是,担保函必须经过签字或盖章之后才能正式生效,并且只有依法成立的担保函方能产生法律效力。

   三、担保函没有写期限是否合法

   在保证函中未注明保证期间的,这并不对其法律效力产生不利影响;相反地,根据相关规定,保证期间应当自主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并延续六个月之久。

   在保证人出具保证函之际,有诸多必备内容需要明确予以载明。

   其中包括了担保范围的详尽表述、主债履行期限以及保证期间等重要事项。

   即使某些保证函未能载明详细的保证期间也不会对此造成任何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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