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诈骗案怎样定诈骗金额

2025-10-21 15:01:50 法律知识 0
  诈骗案怎样定诈骗金额?诈骗金额认定在诈骗案中很关键,规则如下:直接骗取财物以实际骗取的价值认定;多次诈骗累计计算总额;涉及物品按其价值认定,有市价按市价,无则评估;返还部分财物的,以未归还数额为准,它是量刑关键依据。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诈骗案怎样定诈骗金额

   诈骗金额的认定在诈骗案中至关重要,通常依据以下规则:

   首先,对于直接骗取财物的情况,以行为人实际骗取到的财物价值认定诈骗金额。例如,通过虚构事实让被害人直接交付现金或转账,交付的金额即为诈骗金额。

   其次,若存在多次诈骗行为,不论每次诈骗金额大小,应将累计诈骗的财物总额认定为诈骗金额。即使单次诈骗未达立案标准,但累计达到相应标准,依然要追究刑事责任。

   再者,若诈骗行为涉及物品,按照物品价值认定诈骗金额。对于有明确市场价格的物品,以市场价格计算;对于无明确价格的物品,需经专业机构评估鉴定来确定价值。

   另外,当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后,将部分财物返还被害人,在认定诈骗金额时,以实际未归还的财物数额为准。例如,诈骗了10万元,归还3万元,那么诈骗金额认定为7万元。准确认定诈骗金额是判断犯罪情节、量刑处罚的关键依据。

   二、非法获利如何认定诈骗

   非法获利并不必然等同于诈骗。认定诈骗需满足特定构成要件:

   首先,主观上行为人须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意图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若只是正常商业活动中意外获得超出预期的利益,不能认定为有此目的。

   其次,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这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比如编造虚假项目诱使他人投资,或者隐瞒产品真实质量问题促其购买等。

   再者,被害人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产。若被害人并非因欺诈导致的错误认识而给予财物,不构成诈骗。

   最后,行为人通过上述行为取得财物,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

   非法获利只是一个结果状态,只有当该获利行为符合上述诈骗的构成要件时,才能认定为诈骗。例如,商家以次充好售卖商品获取利益,若其以虚假宣传等欺诈手段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并购买,就可能构成诈骗;但若消费者知晓产品实际情况仍选择购买,商家获利虽可能非法,但不构成诈骗。

   三、如何界定诈骗与经济纠纷辨护

   诈骗与经济纠纷在辩护时可从以下关键要点界定:

   主观故意方面。诈骗犯罪中,行为人自始就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意图骗取财物归自己所有。而经济纠纷中,当事人通常是在经济往来中因履约、合同条款理解等产生分歧,不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行为手段区别。诈骗往往有积极的欺骗行为,比如编造根本不存在的项目诱使他人投资。经济纠纷中,当事人多是在正常商业活动中,因疏忽、经营不善等导致问题,而非刻意欺诈。

   财物处置情况。诈骗行为人取得财物后,通常用于个人挥霍、偿还债务等,不打算履行相应义务。经济纠纷中,当事人一般将财物用于正常经营活动,即便出现违约等情况,也存在继续履行或解决问题的意愿。

   辩护时需结合案件具体事实,从上述方面分析,准确判断是诈骗犯罪还是普通经济纠纷,为当事人提供有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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