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跨省离婚要什么条件

2025-10-24 15:00:25 法律知识 0
  跨省离婚要什么条件?跨省离婚分协议和诉讼。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对事项协商一致并到一方常住地登记办理,经冷静期领离婚证;诉讼离婚是一方提出且双方有争议,或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等情况,由相应法院管辖。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跨省离婚要什么条件

   跨省离婚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条件各有不同:

   协议离婚:

   一是双方必须自愿离婚,即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

   二是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的离婚协议。

   三是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经过离婚冷静期后,按规定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虽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存在争议。

   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跨省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跨省离婚,需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来办理手续:

   -协议离婚:

   -若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离婚,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例如,一方户口在A省,另一方户口在B省,那么双方可选择到A省或B省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被告的户口在A省,但经常居住在B省,那么原告可以向B省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原告需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三、可以直接去法院协议离婚吗

   不可以直接去法院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而向法院申请的是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如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存在争议时,才会选择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配等事项作出公正的裁决。所以,协议离婚应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诉讼离婚才向法院提起,两者不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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