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事实婚姻起诉离婚还要先领证吗
一、事实婚姻起诉离婚还要先领证吗
事实婚姻起诉离婚,是否先领证分情况来看。
若双方属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无需先领证,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法院会对双方的婚姻关系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理和裁判。
若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此时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受理,不存在先领证再离婚的程序。但如果是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之,判断是否需先领证,关键在于确定双方的关系是否构成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
二、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事实婚姻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对于事实婚姻离婚问题,需分情况处理:
若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要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处理。
若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不存在离婚一说。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若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有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双方贡献等因素合理分割财产,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
三、两人离婚有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若两人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离婚中,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证据应围绕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关键要点进行收集和提供,例如分居满一定时间、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证据。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陈述观点并进行举证、质证。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庭审情况来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一方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需提交上诉状,阐述上诉理由及请求,由上级法院进行二审审理并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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