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可以卖吗

2025-10-26 22:22:43 法律知识 0
  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可以卖吗?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可卖,房屋所有权人可处分房屋,但居住权不因所有权转移而消灭。出售时需披露居住权情况,否则买受人可主张合同瑕疵或撤销。买受人购房时应考虑居住权影响,谨慎决策。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可以卖吗

   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可以卖。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处分,将房屋售卖是其行使所有权的一种方式。

   不过,需注意的是,居住权的存在并不因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消灭。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设立后,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新的房屋所有人也需尊重已设立的居住权。也就是说,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权人依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该房屋内正常居住使用。

   所以,房屋所有权人在出售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时,应当向买受人如实披露房屋已设立居住权这一情况。否则,买受人有权以欺诈等理由主张相关合同存在瑕疵甚至可撤销。同时,买受人在购买此类房屋时,也应充分考虑居住权的存在可能对自身权益产生的影响,谨慎作出决策。

   二、被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被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可以买卖,但买卖行为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具体说明如下:

   一是居住权的性质。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经登记设立后,具有对世性和排他性。

   二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处分权。房屋所有权人依然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包括买卖。当房屋所有权人出售该房屋时,其应当向买受人如实告知该房屋已设立居住权的情况。

   三是居住权不受影响。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才会消灭。所以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人在居住权期限内仍可继续占有、使用该房屋。例如,甲将房屋设立居住权给乙后将房屋卖给丙,乙仍可按约定居住,丙不能随意赶走乙。

   总之,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可买卖,但居住权不受买卖行为影响。

   三、房屋有居住权还能买卖吗

   房屋设有居住权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买卖,但居住权不受影响。

   一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旨在保障特定人对房屋的居住使用权益。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仍享有处分权,所以可以将房屋进行买卖。

   另一方面,买卖行为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居住权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排他性,即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人在居住权期限内仍有权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尊重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干涉居住权人的正常居住使用。

   例如,若甲将房屋卖给乙,但此前已为丙设立了居住权,那么乙在购买该房屋后,不能要求丙立即搬离,丙可在居住权期限内继续居住。在购买设有居住权的房屋时,购房者应充分了解居住权的相关情况,以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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