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要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后前妻要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前妻是否能分割财产,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若离婚时存在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前妻有权要求分割。例如,当时因某些原因遗漏了一处房产未处理,或对某项投资收益未进行分配等,前妻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主张分割。
若离婚协议已对财产进行了明确且合理的分割,事后前妻一般不能随意要求重新分割。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前妻在规定时效内(通常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若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前妻也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后前妻能否分割财产,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二、起诉离婚多少天能给证
起诉离婚并不直接发放离婚证。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通常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还可延长。
经法院审理,若判决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无需再领取离婚证。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之时,婚姻关系即解除。
若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在规定上诉期内未上诉,上诉期满则判决生效;若有上诉,二审终审后判决或调解书作出即生效。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所以,从起诉到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因案件具体情况、审理程序及当事人上诉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少则数月,多则可能更长时间。
三、精神病人离婚可以请求支付赡养费吗
精神病人离婚时不能请求支付赡养费,因为赡养费是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所支付的费用,夫妻之间不存在赡养关系。但精神病人离婚时可基于一定情形请求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精神病人若因患病导致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或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经济帮助。
经济帮助的具体方式和数额,需综合考虑精神病人的实际困难程度、另一方的经济状况、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因素。帮助方式可以是一次性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定期支付。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做出裁决,以保障精神病人在离婚后的基本生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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