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不用评残怎样得到赔偿
一、工伤认定后不用评残怎样得到赔偿
工伤认定后即便不进行评残,依然可以获得相应赔偿。赔偿项目及获取方式如下:
首先是医疗费用,职工因工伤接受治疗,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此外,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同样,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总之,工伤认定后,即使不评残,劳动者也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获得上述相应赔偿。
二、工伤级别认定标准及赔偿
工伤级别认定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从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生活自理障碍等方面综合评定,共分为十个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一级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赔偿方面:
1.
三、工伤休假期间工资怎样算
工伤休假期间工资,也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法律规定计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职工工作未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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