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由哪个部门负责
一、工伤是由哪个部门负责
工伤认定一般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在我国,通常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承担工伤认定工作。
劳动能力鉴定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另外,在工伤处理过程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发挥重要作用,其负责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与支付等相关事务。例如核算并发放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待遇。
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规定时限内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履行该义务,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有权在相应时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伤是几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啊
工伤伤残等级及赔偿金额需经法定程序确定。
工伤伤残等级要由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对职工工伤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判定,共分为一至十级。
赔偿金额则与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当地工伤保险政策等多因素相关。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以此类推至十级为7个月。此外,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还会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要准确确定赔偿金额,需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当地规定核算。
三、工伤是按照病假发工资吗
工伤期间并非按照病假发放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强调的是“原工资福利待遇”,意味着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都应保持受伤前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而病假工资,通常是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息时,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的低于正常出勤时工资的待遇。
所以,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与病假工资有着本质区别,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合法权益,按规定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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