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在父母名下的怎么分
一、离婚房产在父母名下的怎么分
离婚时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一般情况下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在离婚诉讼中直接进行分割。
因为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父母名下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归父母。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没有所有权,也就不存在夫妻之间分配的基础。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夫妻双方对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有出资,且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出资行为并非赠与父母,而是基于购房目的的借贷或者约定按份共有等,那么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主张就出资部分进行处理。比如,能证明是借款给父母购房,可要求父母偿还借款,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在离婚时进行分割;若能证明有按份共有的约定,则可以通过析产诉讼,在明确份额后,对属于夫妻共有的份额进行分割。但此类主张需有确凿证据支撑,建议保存好出资凭证、相关聊天记录、协议等证据。
二、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分
离婚时,对于有房贷的房产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产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的,不论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房产归属及房贷偿还问题。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按照房产市场价值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
总之,离婚时对有房贷房产的分割,要综合考虑购房时间、出资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依法依规进行合理分割。
三、离婚房产有贷款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离婚时对于有贷款的房产分割如下:
首先,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补偿时,需考虑共同还贷的数额、房屋的增值情况等因素。
其次,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共同偿还贷款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同时会考虑房屋的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房屋归属,获得房屋的一方需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补偿金额为房屋价值的一半减去对方应承担的剩余贷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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