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离职能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一、个人离职能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个人离职能否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因个人主动辞职,一般不符合领取条件。领取失业补助金通常要求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等情形,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若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同时还需满足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定期限(通常为一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此外,各地对于失业补助金领取的具体政策规定和执行细节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领取条件和标准进行调整和优化。因此,个人离职后可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详细咨询了解,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以确定是否具备领取资格。
二、离职不给结清工资劳动法怎么规定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这意味着,离职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即时、足额结清劳动者工资。若用人单位未依规结清工资,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指出其行为违法,要求按照规定结清工资,通过友好沟通尝试解决问题。
第二,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
第三,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通过仲裁程序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对劳动者工资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劳动者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提了离职但是公司说要招到人才能走怎么办
劳动者提出离职,公司要求招到人才能走,这种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解除权,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该权利的行使不以用人单位是否招到合适人员为前提。
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履行了通知义务,离职时间一到,劳动关系即解除。公司以招不到人为由限制劳动者离职,属于违法行为。若公司因此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克扣工资或扣押档案等,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其行为违法,要求依法办理离职相关事宜;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改正;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并要求公司支付应发未发的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及转移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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