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一、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存在多方面区别:
主体方面,劳动关系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涵盖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劳动者为符合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雇佣关系主体更为灵活,双方可以是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
从从属性看,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高度从属性,需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按要求提供劳动;雇佣关系的从属性相对较弱,受雇人在工作中自主性稍强。
在报酬支付上,劳动关系中工资支付通常有规律,按月发放,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雇佣关系报酬支付方式多样,可按天、按次或按工作量等,数额也由双方协商确定。
劳动保护与福利方面,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缴纳社会保险等;雇佣关系中雇主一般没有强制义务提供这些福利。
纠纷处理途径也不同,劳动关系纠纷通常先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雇佣关系纠纷则直接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二、劳动关系一审后多久出判决
劳动关系一审判决的出具时间,需根据具体适用的程序来确定:
-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从立案起三个月内会出判决,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通常而言,若无特殊情况,立案后六个月内会作出判决。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的案件数量等因素,都可能会对判决的实际出具时间产生一定影响。比如案件涉及的事实较为复杂、双方争议较大,或者法院同期案件众多,审理进度可能会有所延迟。
三、劳动关系需要仲裁吗
劳动关系是否需要仲裁,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相关事项,如工资支付、加班费用、解除劳动合同等产生争议,且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仲裁是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通过仲裁,能借助专业仲裁机构的裁决,公正地判定双方权利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仲裁较为必要:一是对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存在争议,比如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此时仲裁可通过证据审查等方式明确事实;二是涉及劳动权益损害,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仲裁能强制用人单位履行义务。
然而,并非所有劳动关系问题都要仲裁。若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沟通协商,达成双方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便可不经过仲裁程序。另外,若争议标的较小、事实清晰,通过劳动监察等其他途径能高效解决,也不一定选择仲裁。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申请仲裁解决劳动关系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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