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以二次仲裁吗
一、劳动仲裁可以二次仲裁吗
劳动仲裁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二次仲裁的。
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对于裁决书已经作出的案件,如果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不是终局裁决,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二次仲裁。
但如果出现新的事实、证据,足以影响原裁决结果,或原仲裁程序严重违法等特殊情况,能否再次仲裁需结合具体情形,由相关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定。
二、东莞劳动仲裁多久受理
东莞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间有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对是否受理进行审查。
若仲裁申请符合条件,比如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等,仲裁委员会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若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在实践中,若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通常能在规定的五日审查期内得到受理与否的回复。但如果材料存在问题,如申请书内容不完整、证据不足等,可能会影响受理进度,需补充完善材料后,仲裁委才会继续审查并作出受理决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以确保仲裁申请能顺利、及时被受理。
三、提交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
提交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请书。需详细写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明确仲裁请求,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阐述事实与理由,即劳动纠纷的具体经过。
(二)身份证明。劳动者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需提交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能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
(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这些材料能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相关权益状况。
(四)证据材料。围绕仲裁请求准备相关证据,例如加班的考勤记录、用人单位辞退通知等,以支持自身主张。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五)授权委托材料(如有委托代理人)。若委托律师或他人代理仲裁,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范围,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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