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赠与和继承有什么区别
一、法律上赠与和继承有什么区别
赠与和继承在法律上存在明显区别。
主体方面,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双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继承则是继承人依法承受被继承人遗产,涉及被继承人和继承人。
发生时间不同,赠与可以在赠与人在世时进行,是生前行为;继承通常始于被继承人死亡,是死后行为。
意思表示有别,赠与需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赠与合意;继承中,法定继承基于法律规定,遗嘱继承虽需被继承人立遗嘱,但继承人一般无需作出接受表示(放弃继承除外)。
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也不一样,赠与一般在赠与物交付或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所有权转移;继承中,自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有权即转移给继承人。
税费缴纳存在差异,赠与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继承在法定继承情况下,通常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能有其他费用,如公证费等。
二、出嫁女儿能继承娘家土地吗
出嫁女儿能否继承娘家土地,需分情况来看。
若为农村宅基地,其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不能继承。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出嫁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对于农村承包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和草地,其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若该出嫁女儿在娘家和婆家都未取得承包地,其在娘家的土地权益依然保留。若承包的家庭成员中有去世的,家庭其他成员可继续承包,出嫁女儿户口已迁出且不属于该户家庭成员的,通常无法继续承包。但通过招标、拍卖等其他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承包经营权也可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在城镇国有土地方面,个人仅拥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转让、抵押等。若娘家土地使用权人去世,出嫁女儿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该土地使用权。
三、父母的地可以继承吗
父母的地是否可以继承,需分情况来看。
若土地为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依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灭失。
若是承包地,耕地和草地等农用承包地,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若子女与父母在同一户内,父母去世后,子女可继续承包经营;若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且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因为林地收益周期长,这样规定有利于维护林业生产稳定。
其他用于经营性的集体建设用地,一般不涉及继承问题,通常是在合同期内由经营者按合同约定使用。总之,土地继承需结合土地性质和相关规定判断。
以上是关于法律上赠与和继承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