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的追诉期是多少年内
一、人身损害的追诉期是多少年内
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该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这三年的时效期间内,权利人若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法定情形出现,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同时存在特殊情况,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另外,在一些特殊人身损害案件中,如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可能存在不同的时效规定。像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总之,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准确适用时效规定。
二、人身损害的追诉期是多少年的
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这三年期间,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人身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照片、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超过诉讼时效,虽然当事人仍可起诉,但义务人可能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导致权利人的权利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三、人身损害的追诉期是多少年
人身损害的追诉期即诉讼时效,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
一是一般情况。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若因人身损害要求赔偿,通常适用此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因交通事故受伤,知道肇事方身份且明确自身损害情况时开始计算三年时效。
二是特殊情况。若存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三是最长时效。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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