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合同自己要留一份吗

2025-11-09 21:02:48 法律知识 0
  入职合同自己要留一份吗?入职合同即劳动合同,劳动者应留存一份。按规定,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若单位未交付,劳动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需赔偿。留存合同能保障权益,签后要索要保管。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入职合同自己要留一份吗

   入职合同即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己应当留存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留存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意义重大,它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在遇到诸如工资纠纷、加班争议、社保缴纳问题、工伤认定等情况时,劳动合同可以为劳动者提供关键的证据支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索要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并妥善保管。

   二、既往病史影响入职吗

   既往病史是否影响入职,需分情况判断。

   一方面,若疾病不在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拒绝录用的范围内,且不影响岗位正常工作,通常不会影响入职。比如普通的感冒、轻度的外伤痊愈等既往病史,基本不影响工作开展,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因这些拒绝录用。

   另一方面,某些情况下既往病史可能影响入职。如果所患疾病属于传染性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甲类传染病等,可能对其他员工健康造成威胁,用人单位可能以此拒绝录用。另外,当疾病影响工作能力时,例如应聘高空作业岗位,但有恐高症、眩晕症等病史,因身体条件难以胜任该工作,用人单位也可能不予以录用。

   不过,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既往病史为由拒绝录用。根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不能对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进行不合理限制和歧视。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的拒绝录用行为侵犯其平等就业权,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入职已经治好的算既往病史吗

   已经治好的疾病通常算既往病史。既往病史指的是个体曾经患过的疾病,无论当前是否治愈。在入职场景中,它可能影响企业对岗位适配性及潜在风险的评估。

   一方面,若该疾病治愈后无复发风险、不影响工作能力,通常如实告知企业,一般不会影响入职。比如普通肺炎,经治疗痊愈且不留下后遗症,企业通常不会因此拒绝录用。

   另一方面,若疾病虽已治愈,但存在复发可能或会对特定岗位产生潜在影响,企业可能会谨慎考量。像癫痫,即便已治愈,若应聘高空作业、驾驶等岗位,企业出于安全考虑,可能会重新评估。

   求职者有义务在入职时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刻意隐瞒可能导致企业以欺诈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企业应依据法律和岗位实际需求判断,不能仅因既往病史歧视求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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