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部门可以代写遗嘱
一、哪些部门可以代写遗嘱
以下部门或机构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协助代写遗嘱:
二、代书遗嘱怎么才能无效
代书遗嘱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一是代书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若代书人无法正确理解和表达自己的意志,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其所代书的遗嘱无效。
二是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例如,遗嘱处分了不属于遗嘱人的财产,或者遗嘱内容包含违背社会公德、损害公共利益等情形。
三是代书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若缺少见证人的见证、签名或日期标注等,遗嘱无效。
四是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受到欺诈、胁迫。若遗嘱人并非出于真实意愿订立遗嘱,而是在他人的欺诈、胁迫下作出意思表示,该代书遗嘱无效。
五是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如见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代书遗嘱无效。
三、老人遗嘱房子归谁所有
若老人立有遗嘱,房子的归属依据遗嘱的具体内容确定。
首先,需确认遗嘱的效力。有效的遗嘱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若遗嘱有效,按照遗嘱中指定的对象确定房子归属。遗嘱中指定的可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比如老人指定将房子留给子女中的某一人,那么该子女就有权在老人去世后按遗嘱继承房子。也可能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情况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若遗嘱无效,房子则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老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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