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能上班吗
一、停工留薪期能上班吗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内不建议上班。
从法律规定看,停工留薪期设立目的就是让工伤职工安心治疗和恢复身体。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意味着其身体状况不适宜工作。若在此期间上班,可能影响身体恢复,也违背了该制度初衷。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职工身体恢复良好,经医疗机构证明其具备工作能力,且用人单位同意,职工可以上班。但需注意,若上班可能会影响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发放。若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工作,可能会被视为恢复工作,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转而按照正常工作获得劳动报酬。
所以,停工留薪期原则上不应上班,若要上班,需有医疗机构证明和单位同意,并充分考虑对自身权益的影响。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由谁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也就是说,在停工留薪期这个法定期间内,用人单位有责任保障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受影响,按照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给职工。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康复期间的基本生活,使其能够安心养伤,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
三、停工留薪期是否支付双倍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的期间。这是基于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给予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
而双倍工资一般适用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其目的在于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停工留薪期并非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二者适用情形不同。在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按规定支付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而不是支付双倍工资。所以,通常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存在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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