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作为怎么办
一、劳动仲裁不作为怎么办
若劳动仲裁存在不作为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向该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比如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其对仲裁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纠正。其次,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在提起诉讼时,需明确阐述劳动仲裁不作为的具体表现及给自身权益造成的损害等情况。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决。同时,也可收集相关证据,如仲裁过程中的记录、沟通文件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还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他们能提供更具针对性和专业性的法律建议与指导,帮助妥善处理该问题,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劳动仲裁案件是否公示
劳动仲裁案件一般情况下不会进行公示。劳动仲裁程序主要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审理和裁决。整个过程通常是在相对保密的环境下进行,以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等。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劳动仲裁案件涉及到重大社会影响、公共利益等,相关部门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一定范围的公开通报,但这并非普遍的公示行为。而且,即使有相关通报,也会在尊重当事人权益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处理,不会泄露过多当事人的隐私信息等敏感内容。总之,劳动仲裁案件通常不公示,只有在极为特殊且经过严格考量的情况下才可能有相关公开举措。
三、劳动仲裁60天怎么算
劳动仲裁的60天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这60天内,仲裁委员会需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这60日是一个法定的审理期限,期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如果遇到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情况,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比如,仲裁委于某工作日受理了仲裁申请,那么从该日起算,到第60个工作日就是60天的期限截止日。若在此期间出现符合延期条件的情况并经批准延期15日,那么总的审理期限就变为75天。计算时严格按照工作日来确定,确保准确把握仲裁审理的时间进度,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能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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