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怎么拖时间
一、劳动仲裁怎么拖时间
在劳动仲裁中,拖延时间的方式有多种,但这些行为可能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不建议采用,不过为您分析如下:
其一,频繁提起管辖权异议。通过对仲裁委管辖权提出质疑,要求审查、移送等,使仲裁程序暂时中止,从而达到拖延目的。
其二,滥用申请回避权。无正当理由地申请仲裁员回避,促使仲裁委重新确定仲裁员,打乱仲裁节奏。
其三,不断提交补充证据。每次都在临近开庭或开庭过程中提交新证据,迫使对方需要时间准备质证,导致仲裁程序多次中断、延期。
其四,故意制造程序漏洞。例如在仲裁文书送达环节设置障碍,对送达地址准确性提出无端争议等,影响程序推进。
其五,提出不合理的调解方案。以需要反复商讨调解细节为由,占用大量时间,且方案可能根本不具有诚意,只是为了拖延。
应当明确,劳动仲裁旨在公正、高效地解决劳动纠纷,当事人应遵循合法合理的程序,积极配合,而非采取不正当手段拖延,否则可能面临不利后果。
二、劳动仲裁找什么证据
劳动仲裁需准备多方面证据。劳动合同是关键证据,能直接证明劳动关系及双方权利义务。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体现工资发放情况。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能辅助证明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事实。加班相关证据,如加班申请单、加班时的工作记录等,用于主张加班费。离职证明,可明确离职时间、原因等。社保缴纳记录,显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情况。此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培训记录等,也可能在案件中起到证明作用。准备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尽量收集原件,确保证据能有力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劳动仲裁与起诉区别
劳动仲裁与起诉存在多方面区别。
程序方面,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能直接起诉。仲裁一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程序相对简便、灵活。而起诉则由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受理范围上,二者基本一致,均涵盖因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等引发的争议。
审理人员不同,仲裁庭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法院审判人员则是专业法官。
举证责任分配有差异,仲裁和诉讼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需承担一定举证责任,但具体比例和要求有所不同。
审限方面,仲裁裁决一般在受理后45日内作出,案情复杂可延长15日;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
费用上,劳动仲裁不收费;劳动诉讼需缴纳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结果效力方面,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部分裁决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则裁决生效;法院判决一经生效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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