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上班工资怎么发放

2025-11-14 14:02:19 法律知识 0
  工伤没上班工资怎么发放?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可延长不超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含多种。单位应依规支付,未支付职工可通过仲裁维权。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工伤没上班工资怎么发放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受伤前正常出勤月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足额、按时发放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若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职工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定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补足工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工伤赔偿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工伤赔偿中的工资计算方式因不同阶段和项目而有别。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受伤前正常出勤月工资福利待遇。

   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工伤不能上班工资怎么拿

   工伤职工不能上班期间,工资发放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其次,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例如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再者,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及后续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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