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一、劳动局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进行劳动局仲裁需准备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应详细写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明**:劳动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用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4.**证据材料**:与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如加班记录、辞退通知、工伤认定证明等。证据应附证据清单,注明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需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以便仲裁委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此外,申请仲裁时,最好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和证据副本。准备材料时应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推进仲裁程序。
二、去劳动仲裁要工资需要多少时间
劳动仲裁要工资的所需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
正常情况下,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要工资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需要补充证据、公告送达等,会使仲裁时间延长。另外,若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一审、二审程序,整个时间会大幅增加。一审普通程序审限通常为六个月,简易程序为三个月;二审审限一般为三个月。
总体而言,简单的劳动仲裁要工资案件,可能在一两个月内完成;若涉及诉讼等复杂情况,可能耗时半年甚至更久。
三、在职期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在职期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在职时也能提出申请。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广泛,涵盖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申请劳动仲裁,需在规定时效内,准备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需举证、质证和辩论。
在职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要注意处理好与用人单位的关系,避免因仲裁影响工作。同时,应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确保在仲裁中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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