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也需要签订合同吗
一、兼职也需要签订合同吗
兼职是否需要签订合同需视情况而定。
非全日制用工兼职,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情况下,口头协议即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一定非要签订书面合同。
但为避免纠纷,建议还是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能清晰界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间等关键信息,若日后出现争议,书面合同是重要的维权依据。
对于全日制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兼职,与兼职单位建立劳务关系的,签订合同更有必要。劳务合同可明确双方在劳务提供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若未签订合同,一旦发生诸如报酬支付纠纷、工伤认定等问题,当事人维权会相对困难。
二、全日制可签兼职合同吗
全日制劳动者一般不应签订兼职合同。全日制用工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八小时、每周累计不超四十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标准劳动关系,应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
若全日制劳动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兼职合同,会产生一些法律风险。从原用人单位角度,可能违反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忠诚义务等条款,原单位有权追究劳动者违约责任。新用人单位方面,若该劳动者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能面临共同侵权风险,对原单位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不过,法律也未完全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如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一些特殊岗位,经原单位同意,劳动者也能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但全日制劳动者在未获原单位许可时,签兼职合同存在较大法律隐患。
三、兼职合同有旷工一说吗
兼职合同是否有旷工一说,需依据合同约定和具体用工模式判断。
若兼职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考勤制度,且提及旷工相关内容,那么就存在旷工一说。例如合同约定每周固定几天、每天固定时段工作,劳动者未按此出勤又无正当理由,就可能构成旷工,单位可依合同处理,如扣减相应报酬。
若兼职为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灵活,无严格考勤要求,通常不存在传统意义的旷工。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按实际工作时长获酬,只要完成约定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安排相对自由。
此外,即便合同未明确“旷工”,但劳动者不按约定提供劳动,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也可根据民法典等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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