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没钱补怎么办
一、拆迁安置房没钱补怎么办
若面临拆迁安置房没钱补的情况,可考虑以下办法:
其一,与拆迁方协商。尝试沟通说明自身经济状况,请求延长支付补差价的期限,或者协商制定分期支付方案,缓解一次性支付的资金压力。
其二,申请相关补助或救助。向当地政府部门了解是否有针对此类情况的专项补助政策,比如困难家庭住房补助等,按要求准备材料申请,以获得资金支持用于支付差价。
其三,寻求金融机构贷款。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住房贷款来支付差价。需注意了解贷款的利率、还款方式和期限等具体条款,评估自身还款能力,确保后续能按时偿还贷款,避免逾期带来不良影响。
其四,若确实无力支付且协商、补助、贷款等途径都行不通,可能面临无法取得安置房全部产权的结果,如仅能获得部分产权份额,或者由拆迁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安置方案进行调整。
二、拆迁安置房需不需要交物业费
拆迁安置房通常需要交物业费。
从法律角度看,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提供了包括安保、保洁、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等一系列服务。无论房屋性质是拆迁安置房还是商品房,只要享受到了这些物业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支付相应费用。
虽然拆迁安置房业主可能有其特殊性,但这并不构成免除物业费的法定理由。物业服务合同一旦签订,对小区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所带来的小区环境整洁、居住安全保障等权益,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是合理且必要的。
当然,在某些地区可能存在针对拆迁安置房的物业费优惠政策,这通常需要依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来确定。比如,政府可能对部分困难家庭给予一定补贴或减免。若存在这类政策,业主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相应待遇。总之,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业主需交物业费,但可关注当地有无优惠政策。
三、安置房不拿政府会收回吗
安置房是否会被政府收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存在以下情形,政府有可能收回安置房:一是被安置人故意拖延接收安置房,经政府多次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导致安置房长期闲置浪费公共资源,政府有权依规收回。二是被安置人不符合安置资格条件,如在申请过程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行为,后续被查实,政府会收回安置房。
然而,若不存在上述违规或不合理情况,被安置人只是因一些合理原因暂时无法拿取安置房,如因自身身体状况不佳、突发紧急事务等客观因素,且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并说明情况,一般政府不会收回安置房,而是会给予一定宽限期或采取合理解决措施。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安置房不拿政府就会收回,关键在于被安置人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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