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法条包括哪些内容和内容

2025-11-17 07:41:58 法律知识 0
  离婚财产分割法条包括哪些内容和内容?离婚财产分割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姻存续期所得一般为共同财产应分割,可协议或判决。一方付出多有权请求补偿,个人财产归一方不参与分割。一方有损害财产等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可再诉。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离婚财产分割法条包括哪些内容和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多条法律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同时,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法条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涉及诸多法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二是第1063条明确,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三是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履行怎么处理

   若在离婚财产分割后,对方不履行相应义务,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是协商解决。尝试与对方再次沟通,明确指出其不履行分割协议的行为不当,要求其尽快履行。通过友好协商,可能促使对方认识到问题并主动改正,这种方式成本较低且能较好地维持双方关系。

   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双方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确定财产分割方案,而对方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对方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若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分割事项,而对方不履行,可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待法院作出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同样可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面对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履行的情况,要依据具体情形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以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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