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多长时间
一、劳动仲裁时效多长时间
劳动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这一年时效内,如果出现时效中断的情形,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比如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都会导致时效中断。而时效中止则是在时效进行中,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使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劳动仲裁是否排斥诉讼
劳动仲裁并不排斥诉讼。劳动争议解决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即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环节,其裁决具有一定权威性。当事人若对仲裁结果无异议,仲裁裁决即生效,双方需按裁决履行各自义务。
而当一方或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时,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诉讼程序启动,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和裁判。
这种制度设计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其充分的救济途径。通过仲裁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快速解决部分劳动争议;对于复杂或争议较大的案件,通过诉讼进一步保障公平公正。总之,劳动仲裁与诉讼相互衔接,共同构建起劳动争议解决的完整体系,并非相互排斥。
三、劳动仲裁时效怎么确定
劳动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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