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种类有什么
一、可撤销合同种类有什么
值得注意的是,可撤销的合同亦被称为具有撤销、变更性质的合同,它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各方当事人在表达意愿方面存在真实性的瑕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对于已经生效但存在可撤销因素的合同,有权行使撤销权以使其效力归于无效的合同类型。
总体而言,可撤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基于重大误解而缔结的合同;
2、因明显不公而缔结的合同;
3、因欺诈行为而缔结的合同;
4、因胁迫行为而缔结的合同;
5、因乘人之危而缔结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可撤销合同种类有哪些
可撤销的合同有四种类型喔:
1.有人用欺骗或恐吓的方式让你签了合同;
2.就是你当时理解错了签的;
3.被别人骗着签的;
4.合同明显对你不公平。
如果你因为严重搞不懂一些事情而签下了某项协议,那这个协议是可以要求法庭或仲裁机构把它撤掉的哦。
三、可撤销合同怎样规定除斥期间的
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有如下规定:
- 一般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这一年的时间是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 重大误解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因为重大误解的情况通常需要及时纠正,所以规定了相对较短的除斥期间。
- 受胁迫情形: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胁迫行为终止后,当事人有了相对自由的意志,此时开始计算除斥期间。
- 最长除斥期间: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这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避免合同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
总之,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根据不同的撤销事由有不同的规定,当事人应在相应的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合同将维持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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