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形可以离婚

2025-11-21 08:01:21 法律知识 0
  什么样的情形可以离婚?法律规定多种情形可导致离婚,包括重婚等,还有兜底条款。夫妻自愿离婚要签协议申请登记,有冷静期。一方不同意则另一方可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什么样的情形可以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可导致离婚:

   1.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一方有配偶却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严重破坏婚姻关系。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另一方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害,或对家庭成员不尽扶养等义务。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此类行为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及夫妻感情。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夫妻双方因感情问题长期分开居住,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兜底条款,比如一方患有严重疾病隐瞒对方,或存在长期的冷暴力等。

   6.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冷静期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二、男方犯罪离婚怎么办理

   男方犯罪并不影响离婚的办理。若双方能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男方犯罪这一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法院对夫妻感情状况的判断。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法定离婚事由,以便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三、婚前丈夫犯罪怎样离婚

   婚前丈夫犯罪,妻子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无法协议离婚,妻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丈夫犯罪这一事实,法院会在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予以考量。如果妻子能证明因丈夫犯罪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如犯罪行为给家庭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夫妻关系长期处于紧张状态等,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裁决,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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