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的耕地还能继续种吗
一、被征收的耕地还能继续种吗
被征收的耕地能否继续耕种,需视具体情况判断。
若耕地已完成合法征收程序,土地所有权从集体转变为国家,且征收方已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偿,通常不能再继续耕种。因为此时土地的使用权利已归征收方,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可能构成侵权。征收方会依据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等活动,原耕种行为与新的土地用途相冲突。
然而,在征收过程中,若征收程序尚未完全结束,如补偿未到位、相关手续未办理齐全,在未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原土地使用者可以暂时继续耕种。但需注意,一旦征收程序完成,应停止耕种行为。
此外,若征收后土地因各种原因暂时闲置,且征收方未明确禁止耕种,农民可在不破坏土地、不影响后续开发的前提下,继续进行一些临时性耕种。但这并不代表拥有合法的耕种权,征收方有权随时要求停止耕种。
二、征收发了第一公告多久才收
征收发了第一公告后多久开始征收,并没有明确的法定统一时间。这会受多种因素影响。
一方面,征收程序复杂,发第一公告后,通常要开展一系列工作。比如对被征收区域进行详细的调查登记,全面了解被征收房屋、土地等的实际情况,包括权属、面积、用途等;还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判断征收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和风险程度,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这些工作的完成时间会因项目规模、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
另一方面,征收补偿方案需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公众反馈进行修改完善。若多数被征收人认为补偿方案不合理,还可能要组织听证会进一步论证。只有在补偿方案确定且资金足额到位等条件满足后,才会正式实施征收。
所以,无法确切判断发第一公告后多久开始征收,少则数月,多则数年都有可能。
三、武威耕地征收赔偿标准
武威耕地征收赔偿标准并非固定统一,通常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定倍数,具体倍数按当地规定执行。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征地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样参考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数。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对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的补偿,按实际损失合理评估补偿。青苗补偿费则是对正处于生长阶段、未能收获的农作物的补偿,根据青苗种类和生长阶段评估补偿。
具体的标准和计算方式由甘肃省以及武威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土地状况等因素会有差异。若需了解准确详细的赔偿标准,可前往武威市自然资源部门咨询,也可关注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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