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年半未签合同是否合法
一、入职一年半未签合同是否合法
入职一年半未签合同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从法律后果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更加稳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在入职一年半未签合同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差额,并确认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入职一年半没签合同有双倍赔偿吗
入职一年半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但赔偿存在一定的期限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的双倍工资,最多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对于满一年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由于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虽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但应依法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若要主张双倍工资赔偿,需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入职时间等相关证据,例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入职一年半后才签合同是否合法
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该案例中,入职一年半后才签合同,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要求。
劳动者若遇到这种情况,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并可主张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关于入职一年半未签合同是否合法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