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面积怎么维权
一、动迁房面积怎么维权
1.被拆迁户可找警察求助维权。
也可找政府公开信息,找出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然后利用这些证据起诉他们。
2.谈判。
房屋拆迁时,双方有矛盾时,可先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弄清楚事实真相并以理服人,最终协商出合适的解决方案。
3.信访。
实在没法子了,还可以去信访部门反映情况。
但还是建议大家尽量走正规渠道,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动迁房面积误差多少合理
动迁房面积存在一定误差是比较常见的情况,通常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是合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价款。也就是说,如果动迁房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稍大或稍小,但误差在这个范围内,购房者或被拆迁人只需按照实际面积与约定价格补齐或退还相应差价即可。
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分处理。当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若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总之,动迁房面积误差需遵循相关规定,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动迁房没办产证算名下有房吗
动迁房没办产证,一般情况下也算名下有房,但在不同情境下认定可能有所不同。
从实际产权归属角度看,动迁房是因拆迁安置获得的房屋,即使尚未办理房产证,其实际权益已归被安置人所有,在相关部门的登记备案等资料中会有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属于名下有房。
在房产交易方面,未办产证的动迁房可能存在一定限制,但其房产属性是明确的。比如在限购政策执行中,一些地方会将这类虽未办产证但有明确安置协议等证明权属的动迁房纳入名下房产计算范围,以防止通过未办产证来规避限购政策。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仅签订了动迁协议但房屋尚未实际交付等,可能在个别认定中不严格算作名下有房。总体而言,是否算名下有房,还需结合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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