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怎么取保候审的

2025-11-30 07:01:50 法律知识 0
  姑苏区怎么取保候审的?在姑苏区申请取保候审,先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可能判管制等情形;接着准备申请书等材料,由相关人员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之后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最后等待办案机关审批,同意后办理手续执行。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姑苏区怎么取保候审的

   在姑苏区申请取保候审,需遵循以下步骤:

   第一,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申请取保候审。

   第二,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申请理由及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

   第三,提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可向办案机关(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材料。

   第四,提供保证。可以是提出保证人,保证人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也可以交纳保证金。

   第五,等待审批。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同意取保候审的,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办理相关手续后执行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能自动失效吗

   取保候审不会自动失效。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期限届满时,并不会自动解除,需要执行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执行机关在作出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办案机关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需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及时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及保证金交纳人。

   若执行机关未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被取保候审人可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依法办理解除。若执行机关不履行职责,被取保候审人还可通过合法途径,如向其上级机关反映等,维护自身权益。所以,取保候审不存在自动失效的情况,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解除。

   三、取保候审结束算前科吗

   取保候审结束不一定算有前科。

   前科指的是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有罪判决。

   在取保候审结束后,存在多种情形。如果案件被撤销,或者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又或者法院判决无罪,那么意味着当事人未被认定有罪,这种情况下自然不算有前科。因为没有经过法院的有罪判决,就不存在构成犯罪的法律认定。

   然而,如果取保候审结束后,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并且判决生效,那么当事人就会留下前科。例如,法院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并已执行,这种情况就会形成前科记录。

   所以,判断取保候审结束后是否算有前科,关键在于最终是否有法院的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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