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获得房产怎么处理
一、假离婚获得房产怎么处理
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概念,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离婚即具有法律效力。若以所谓“假离婚”获取房产,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若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分割有约定,一方在离婚后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需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法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
若一方在离婚时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隐藏、转移等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若“假离婚”过程中存在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妨碍司法秩序的行为,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当事人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认识到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任何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房产未过户离婚如何分割
房产未过户离婚时的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未过户到双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若房产是夫妻婚后购买,即便未过户,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未过户的情况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上述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处理。
三、离婚父母出资房产怎么分
离婚时父母出资房产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 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 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3. 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按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份额分割房产。
总之,离婚时父母出资房产的分割,关键看房产登记情况、出资时间以及有无明确约定等因素。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收集相关出资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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