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名字变更吗
一、离婚后房产名字变更吗
离婚后房产名字是否变更,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双方通过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产归属,获得房产的一方可要求变更房产名字。办理时,需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判决书会明确房产归属。获得房产的一方可持生效的判决书、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前往房产登记机关办理名字变更。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这种情形下,变更房产名字通常需要先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因为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房产有一定权益。银行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还需考虑税收问题。房产名字变更可能涉及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具体缴纳情况要依据当地税收政策确定。总之,离婚后房产名字可以变更,但要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北京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在北京,离婚时房产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若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特别约定,则按约定分割。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若双方对房产分割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无子女离婚房产怎么分
无子女情况下离婚房产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形处理:
-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产属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购买方所有。
-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一般遵循均等原则,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双方都想要房子,可竞价取得;一方想要另一方不想要,获得房屋的一方需给予对方相应补偿;双方都不想要,则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若一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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