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辞即走劳动法怎么规定
一、即辞即走劳动法怎么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一般不能即辞即走。
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让用人单位有时间安排工作交接,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劳动者可即辞即走。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若劳动者未按规定即辞即走,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影响生产经营、额外招聘人员等费用。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但可就损失部分要求赔偿。劳动者应遵循合法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应履行相应义务。
二、无效的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效的劳动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按照正常程序解除的问题,但需要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
第一,确认合同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来确认劳动合同无效。例如,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等情形订立的合同,可被认定无效。
第二,处理已履行部分。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赔偿损失。如果因一方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用人单位故意签订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要赔偿劳动者相应损失。
总之,无效劳动合同无需专门解除,而是要依据法律规定对已履行部分、损失赔偿等事项妥善处理。
三、劳动法怎么才能得到保障
要保障劳动法赋予的权益,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了解法律知识:劳动者需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如知晓签订合同、获取报酬、休息休假等权益,这样在权益受损时才能有清晰认知。
2.签订书面合同:入职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详细、规范的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关键条款,这是维护权益的重要依据。
3.留存证据:日常工作中,注意保留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加班通知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情况的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举证。
4.与单位沟通协商:权益受侵害时,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
5.借助工会维权:若所在单位有工会,可向工会反映情况,工会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交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申请调解仲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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