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再要房产吗
一、离婚后还能再要房产吗
离婚后能否再要房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离婚时房产未进行分割,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应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若当时遗漏了房产分割,后续有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要是离婚时已对房产进行了分割,之后想重新分割,需存在法定情形。比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自发现之日起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审理后,若查证属实,会依法对该房产重新分割。
另外,若双方协议离婚,对房产分割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受欺诈、胁迫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房产。
二、没离婚房产分割有效吗
没离婚时房产分割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
若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对房产分割作出约定,且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协议是有效的。因为我国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内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房产。一旦协议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如果只是双方口头约定分割房产,没有形成书面协议,后续可能因无法举证而使该分割约定不被法律认可。另外,若房产分割约定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的约定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没离婚时房产分割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为避免纠纷,建议签订书面协议,并可考虑进行公证。
三、离婚不要房子怎么处理
离婚时一方不要房子,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若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解决。不要房子的一方可以和对方达成书面协议,明确表示放弃对房屋的所有权,由另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通常根据房屋市场价值、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确定。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比如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情况等。若一方生活困难,可能在财产分割上给予适当照顾。
另外,若房屋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不要房子的一方需与对方就后续贷款偿还问题协商好。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需提前还清贷款或者征得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到另一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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