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的专利申请哪个有优先权呢
一、相同的专利申请哪个有优先权呢
1.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规则如下:
- 先申请人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 优先权日确定:
-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2. 关键在于申请时间先后及是否符合上述优先权条件。若有在先申请且满足时间等要求,就可主张优先权,以确定专利申请的归属。
总之,判断相同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主要看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以及是否符合国内外相关优先权的规定,先符合条件的一方有优先权。
二、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包括什么
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有:
1. 专利权用尽。产品经专利权人或其许可首次销售后,他人再销售、使用该产品的,不侵权。
2. 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侵权。
3. 临时过境。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我国领陆、领水、领空,为其自身需要而在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侵权。
4.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即专为研究、实验目的,而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不构成侵权。
5.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不视为侵权。
三、论不视为侵犯专利的情形有哪些
1. 专利权用尽:专利产品经专利权人或其许可人首次销售后,他人再次销售、使用该产品的,不视为侵权。比如,甲购买了乙公司生产的专利手机,甲再将该手机转卖,不构成对乙公司专利权的侵犯。
2. 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例如,丙厂在甲公司专利申请日前就已开始制造某产品并形成一定规模,甲公司获得专利后,丙厂仍可在原有规模内继续制造。
3. 临时过境: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像外国飞机临时飞越中国领空,其机载设备使用相关专利不视为侵权。
4.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为研究、实验目的,而非商业目的使用专利技术的行为不侵权。比如科研机构为探索某种疾病治疗方法,使用相关专利技术进行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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