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如何分割房产
一、离婚后夫妻如何分割房产
离婚时夫妻分割房产,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 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2. 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由一方获得房产,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3.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若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4. 夫妻双方有关于房产分割的书面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按照协议分割。
分割房产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二、离婚房产再买卖如何办理
离婚房产再买卖需按以下步骤办理:
1. 确认产权归属:离婚后需明确房产归属,若通过协议离婚,按离婚协议确定;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依据判决书判定。若未完成过户,先办理过户手续,携带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离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2. 准备资料:卖方准备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明等;买方准备身份证等。资料准备齐全可避免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
3. 寻找买家:可通过房产中介、网络平台等途径寻找买家。找到合适买家后,双方协商房屋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交易细节,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4. 办理交易手续:买卖双方共同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提交相关资料,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完成税费缴纳和手续办理后,买方领取新的房产证,交易完成。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当事人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交易合法合规。
三、房产减名字后离婚怎么办
房产减名字后离婚,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房产分割问题。
若减名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减名一方通常不再享有该房产所有权,离婚时不能主张分割该房产。比如夫妻婚后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后减为一方名字,视为另一方对房产份额的放弃,离婚时放弃方无权分割。
若减名是为特定目的,如购房政策、贷款等,并非真正放弃产权,双方有相关协议能证明此情况,那么离婚时可按协议约定分割房产。例如双方签订协议明确减名只是为了购房方便,房产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若减名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被减名一方可在法定期间内请求法院撤销减名行为,恢复房产共有状态后再进行分割。
总之,离婚时房产分割要综合考虑减名原因、是否有协议约定以及相关证据等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合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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