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劳动仲裁大概要多久
一、南宁劳动仲裁大概要多久
南宁劳动仲裁所需时长依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若案件复杂,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从受理到出结果在四十五日左右,特殊复杂案件最长可达六十日。
不过,期间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影响时长。例如,需要鉴定、公告送达等,这些环节所花费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仲裁期限内。此外,若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并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存在其他法定中止、终结仲裁审理的情形,仲裁程序的推进和最终完成时间也会相应变动。所以,具体到某个南宁劳动仲裁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最终所需时长。
二、劳动仲裁期追溯期多久
劳动仲裁的追溯期,准确表述为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
该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劳动者知晓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此时开始计算仲裁时效。
在这一年时效内,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时效中断。比如,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像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书面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像用人单位承诺支付工资等情形,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此外,还有仲裁时效中止的情况。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需注意,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深圳劳动仲裁期限是多久
在深圳,劳动仲裁期限分不同阶段。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部分案件实行终局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终局裁决的,应当自作出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者送达仲裁裁决书,向用人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法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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