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的签什么劳动合同

2025-12-23 17:03:18 法律知识 0
  兼职的签什么劳动合同?兼职一般可签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它以小时计酬,劳动者日工作不超四小时、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此合同能保障双方权益,灵活多样。终止用工无需支付补偿,工资结算不超十五日。符合全日制特征则应签全日制合同。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兼职的签什么劳动合同

   兼职一般可签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签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能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此合同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订立口头协议,相较于全日制劳动合同更为灵活。

   兼职若签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终止非全日制用工时,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不过,若兼职符合全日制用工特征,如工作时间固定且较长等,就应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动者需根据自身实际工作情况,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合适的合同类型。

   二、兼职有劳动合同保障吗

   兼职是否有劳动合同保障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兼职,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种兼职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如用人单位需按规定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报酬,劳动者可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等。

   若是劳务兼职,通常是个人与单位或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双方一般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劳务关系主要受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在劳务关系里,劳务提供者完成工作任务后,接受劳务一方按约定支付报酬,但与劳动关系相比,劳务关系在保障方面有区别,比如不涉及缴纳社保等。

   所以,兼职可能有劳动合同保障,也可能受劳务合同及相关民事法律保障,关键看兼职形成的是哪种法律关系。

   三、做兼职视为劳动合同吗

   做兼职是否视为劳动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兼职符合劳动关系特征,一般视为劳动合同。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种情况下兼职应视为劳动合同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约束。

   不过,常见的兼职多为非全日制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此外,若兼职是劳务关系,比如单纯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获取报酬,不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等,就不视为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关系,适用《民法典》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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